《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已于4月25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早在1982年國務院有關部門就著手起草旅游法,“三十年磨一劍”,《旅游法》的頒布實施有利于轉變旅游發展方式、調整旅游產業和產品結構;有利于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保護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合法權益;有利于協調行業管理關系、促進旅游業及相關行業發展,還有利于把旅游業培育成為國民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和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使我國從旅游大國發展成為旅游強國,對推進“美麗中國”建設意義重大而深遠。
龍口市旅游業經過二十余年的發展建設,已初步建立起較為完善的旅游發展體系。旅游景區、旅行社、星級酒店、旅游汽車公司、旅游購物商店等旅游企業快速發展,旅游業呈現出持續穩定的良好發展趨勢。但在發展中,也存在因市場競爭造成的一些違規行為,如旅行社超范圍經營、惡意壓價等行為。由于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據,造成了旅游市場監管力度不夠,嚴重影響了旅游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旅游法》的頒布實施,讓旅游行業監管工作真正實現了有法可依。為確保機關干部學好、用好旅游法,推動旅游市場監管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市旅游局將學習《旅游法》作為全年機關學習教育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并迅速啟動了旅游法學習活動,采取集中學習、結合實際列舉實例進行分析討論等形式,提高對旅游法內容的理解和掌握,從而使學習活動形式豐富精彩,保證了學習效果。同時,也為下步更好地指導旅游企業開展學習活動提前打好理論基礎。(本地新聞)
【龍口新聞】市旅游局迅速啟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學習活動
未經允許不得轉載:龍口網 » 【龍口新聞】市旅游局迅速啟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學習活動
標簽:龍口市
最新評論
厲害呀
最不靠譜,時間不準時
16路車沒有上來
這幾個人還有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