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家庭糾紛
偏要矛盾升級
愣是被你耍出了威風
這是要鬧哪樣?
2019年3月14日,龍口市公安局民警接到報警稱,李某在家中被其丈夫王某毆打。接警后,民警經了解,是由于家庭糾紛引起的,便帶二人到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可是,民警在公安機關對李某進行詢問,要求王某回避時,王某拒不服從,發起飆來,一再沖撞、推搡民警,并將辦案區內儲物柜的玻璃撞碎。
在民警進行制止時,王某更是變本加厲,露出一副無賴嘴臉,在派出所辦案區內,多次上演以頭撞墻、撞門企圖自殘的鬧劇,嚴重擾亂了公安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
被民警制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王某因擾亂單位工作秩序,被龍口市公安局依法給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一場自導自演的鬧劇,
最終以進拘留所收場!
民警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學法懂法要守法,不能魯莽去違法;
法律尊嚴來維護,不正之風掃清除;
如若置法于不顧,嚴厲懲處不留情。
最新評論
厲害呀
最不靠譜,時間不準時
16路車沒有上來
這幾個人還有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