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龍口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葡萄果農訴冷風庫的倉儲合同糾紛案件,雖然案件最終在法官的努力下調解結案,但市人民法院希望果農朋友以此為戒,依法維護好自己的權益。
一段時間后,劉某感覺價格合適了,想到于某承包的倉庫內取葡萄,但于某因存放較為靠里,拿取不方便為由,并未同意劉某取貨,這一耽擱,葡萄行情又有了變化,價格有所下降。而且劉某發現,存在冷庫內的葡萄出現腐爛的情況,雙方面原因,導致劉某對于某的服務十分不滿,之后也并未到于某承包的倉庫內提取葡萄。
后期,劉某聽說于某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存在冷庫內的葡萄以4000元的價格出售,于是一怒之下,將于某告到了法庭。
此外,劉某將葡萄存放在冷庫時間也不短了,按照約定好的倉儲費用計算,劉某應支付其倉儲費10386元。之所以會賣掉劉某腐爛的葡萄,是為了彌補劉某未支付的倉儲費用,也是盡早清理這批爛果。
在沒有證據的前提下,冷風庫方面固然有損失,但更受傷的一定是原告果農。面對這一案件,法官調整了審理模式,以調解作為此案解決方法,分別與原告和被告商談,從葡萄的品種、市場價格、儲藏方式、銷售心理等多方面分析,將葡萄可售價格區間逐漸縮小,最后價值定在了3.5萬元,雙方終于達成一致。
而后,雙方又在1萬多元的儲藏費用上發生爭執。法官又繼續做調解工作,連續做了幾個小時工作后,雙方各自讓步,達成了被告方一次性支付給原告2.2萬元,其它問題互不追究的協議。
雖然案件得以解決,但我們看得出來,劉某的葡萄價格仍沒有達到4.2元/斤,冷風庫方面也有損失。法官通過這件事告誡果農:果品倉儲時要注意規避風險,入庫時,要以書面的形式,寫明儲存物的種類、數量、倉儲時間、儲存費用,以及果品出現腐爛時,應獲得的賠償金額,這樣,既能規避糾紛,也能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新評論
厲害呀
最不靠譜,時間不準時
16路車沒有上來
這幾個人還有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