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龍口市一直非常重視青少年法律工作,龍口市法院本著“寓教于審、懲教結合”的原則,采取得力措施,認真做好青少年的法律援助等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堅持預防為主,開展普法教育進校園活動。在10所中小學校建立法制教育基地,明確一線法官擔任法制副校長,開展“法律進課堂”活動,通過以案說法等形式為學生們講授法律常識,培養學生懂法、學法、用法意識。今年以來,先后開展“法律進課堂”活動6次,受教育學生達5000多人次。為了增強教育效果,充分利用陽光學校等平臺,組織中小學生開展庭審觀摩活動,讓學生在法律實踐中親身感受法律的神圣與尊嚴,強化他們的遵紀守法意識。
創新審判模式,打造良好審判氛圍。對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本著特事特辦的原則,積極營造良好的審判氛圍。每次審判前,都深入未成年人被告所在學校、社區了解情況,全面掌握相關信息,與其父母一同做好思想疏導工作,消除被告人顧慮和抵觸情緒。在審判中,針對未成年人身心發育不成熟的特點,探索推行了“圓桌式審判”模式,讓審判人員、公訴人員、未成年人被告圍坐在同一張圓桌前,使未成年人被告能在相對寬松的庭審環境中接受審判,減少涉案未成年人的壓力。在量刑時,按照寬嚴相濟的原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未成年人被告盡量從輕、減輕量刑,適當運用緩刑、管制等非監禁刑,使判罰結果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罪犯改過自新。
延伸審理鏈條,做好跟蹤幫教工作。對未成年人案件,不是一判了之,而是延伸工作鏈條,有針對性地開展庭后跟蹤幫教工作。建立回訪制度。未成年犯審結后,組織法官與判處緩刑、管制的未成年犯結成幫扶對子,定期進行回訪,與未成年犯家長進行座談交流,了解生活狀況,探討在日常管教中存在的問題,幫助解決學習、工作中的實際困難。針對未成年犯存在的自卑感強、心情壓抑、性格孤僻等問題,通過談心、交朋友等方式,及時做好心理疏導和思想開導工作,給予未成年犯精神上的鼓勵和慰藉,引導他們走出陰影,盡快回歸社會。未成年人王某涉嫌販賣毒品案,在了解到王某曾學習優異,但因父母離異,缺少關愛而誤入歧途的情況后,他們積極做好王某所在學校的工作,建議保留王某學籍。開展警示教育。適時組織未成年犯非監禁刑人員到看守所進行警示教育及反省活動,觀看看守所被關押人員勞動場景,讓他們切身體會失去自由的感覺,自覺遠離犯罪。進行集中學習。定期組織判處免、管、緩的未成年犯到陽光學校集中學習,通過思想匯報、座談討論等形式開展法制教育,讓他們始終繃緊遵紀守法這根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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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呀
最不靠譜,時間不準時
16路車沒有上來
這幾個人還有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