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口交警大隊民警正在忙碌的辦理駕駛證年審業(yè)務,7月2日下午,一位二十多歲的男子打車來龍口交警大隊請求民警:“警察同志,我喝酒了,打車來的,請你給我開張罰款單吧。”民警愣了愣問他為什么要開罰款單呢?
原來,男子張某自己開公司,業(yè)務應酬很多,酒桌上免不了推杯換盞大吃大喝,今天中午已經(jīng)喝了將近一斤白酒,晚上還有赴宴應酬,實在扛不住了,就想讓交警開一張酒后駕車的罰款單,到了酒桌上也好拿出罰款單來抵擋朋友的盛情勸酒。
龍口交警大隊民警問明原因后,耐心的向張某解釋和宣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你現(xiàn)在沒有酒后駕車,民警是不能給你開具處罰單據(jù)的,如果你酒后駕車被民警查到,罰款1000元和暫扣6個月的駕駛證,同時還要被記12分。
司機一杯酒,親人兩行淚。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做到開車不喝酒,酒后不開車。酒桌上,身體和感情孰輕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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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呀
最不靠譜,時間不準時
16路車沒有上來
這幾個人還有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