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龍口一名男子喝下半斤白酒后,無證駕駛報廢車輛,撞倒三名行人,撞壞數輛汽車和一棟房屋,其中兩名傷者不治身亡,半斤白酒,毀了三個家庭。
今年3月,龍口市人民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賠償數名受害人損失共39萬余元。
五千元買來一輛報廢車
38歲的龍口人仲某,無駕照,兩年前借了5000元錢,購買了一輛報廢的皮卡車,并弄了一副號牌掛在車上。
2011年12月30日晚,喝了半斤白酒的仲某,自以為沒事,便開上車去練歌房找朋友。半路上仲某酒勁大發,滿眼迷糊的他駕車越開越快,短短十幾分鐘時間,連撞三人,撞壞數輛機動車以及電動車、摩托車,撞壞一棟房屋。傷者中有兩人死亡。
肇事車撞人后繼續亂撞
被害人趙某的朋友回憶,案發當晚,她與趙某一起吃完飯后,分別騎著電動自行車沿龍口市東萊街道鳳凰山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港城大道路口,趙在前,她在后。
這時,她發現由西向東飛快駛來一輛皮卡車,她下意識停下車躲避,剛剛停下就聽到“咣當”一聲,皮卡車撞上了她前面的趙某。趙某翻倒在地,皮卡車卻絲毫沒有減速,頂著倒在地上的電動車繼續向前開。電動車與路面磨擦出火花,皮卡車一路向東跑去。趙某的朋友騎著電動車開始追,其間,她還攔了一輛過路的電動車車主,讓對方幫著追。
趙某的朋友見路邊有一家木材廠,跑進去說自己朋友被撞了,肇事者剛剛逃跑。木材廠老板聽了開車拉上她就去追,追到前面一個村時,發現了肇事皮卡車。
此時,肇事皮卡車頂在一棵樹上。周圍停放的轎車、小客車、小貨車以及一輛電動車都被皮卡車撞了。而在路邊另一側六路車站點處,一個老太太被撞進溝內。
事發后,仲某已經逃離現場。
肇事司機被判入獄12年
從肇事皮卡車上的標志,民警很快找到了當初借錢給仲某買車的于某。
最終,于某在村里找到了仲某,帶著仲某去交警隊自首。蓬萊市公安局交通事故檢驗報告表明,仲某血液檢材中乙醇含量為222.954mg/100ml。經龍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認定,仲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在法庭上,仲某供認了基本犯罪事實,但辯稱案發當時有很多情況其都不記得了。仲某認為,案發后自己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沒有逃逸。對附帶民事部分,他表示愿意賠償,但是沒有賠償能力。
法院審理查明,仲某駕駛車輛發生第一次交通事故后并未停車,繼續駕車行駛。發生第二次交通事故后,其并未保護現場及時報警,而是離開現場回到村中,其行為應認定為肇事后逃逸,故其辯解與事實不符,法院不予支持。被告人仲某在案發后,在他人的帶領下,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基本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
今年3月,龍口法院做出判決,被告人仲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判賠全部受害人共39萬余元。(文中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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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呀
最不靠譜,時間不準時
16路車沒有上來
這幾個人還有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