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援引自廣東省人民政府官方新聞網站南方網報道
——“2·29”廣東省最大電信詐騙案中個人信息從何而來?
在去年佛山破獲的“2·29”廣東省最大電信詐騙案中,警方公布該團伙成員涉嫌成功詐騙1000余起,涉案金額高達2000多萬元。與此同時,警方還從該團伙的“資料庫”中搜出了2萬余條個人信息,這些個人信息究竟從哪里而來?昨日,涉嫌銷售這些個人信息給詐騙團伙的李某良,在佛山禪城區法院一審受審。
李某良,山東省煙臺市人,其販賣個人信息的數量高達2萬余條,銷售對象均是楊松。
李某良稱,2008年開始,他在山東省龍口市一家信息技術公司工作,這家公司的最大“業務”,就是專門從事為客戶發送垃圾廣告短信。因此,該公司擁有著大量個人信息,這些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手機以及固定電話號碼。至于他的前公司是怎么樣拿到這些個人信息的,李某良當庭表示“不清楚”。
工作中,李某良獲得了大部分的公民個人信息;另外,他也通過網絡從好友處獲取了部分個人信息,以此組建成自己的“資料庫”。隨后,他聽說這些個人信息可以進行銷售,他于是用QQ發布個人信息販賣廣告,每條個人信息的價格是0.2元。
“2·29”詐騙團伙首腦楊松說,他就是從QQ上認識了李某良,然后購買公民的個人信息。他通過這些信息進行電話詐騙。至于詐騙了多少人,他稱“人數比較多,自己都無法記清”。
龍口某信息技術公司涉及廣東省最大電信詐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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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龍口市
最新評論
厲害呀
最不靠譜,時間不準時
16路車沒有上來
這幾個人還有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