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風凜冽,夜色漸濃,王強(化名)看了看時間,騎上摩托車準時接女友下班,這一走,竟走上了違法犯罪的歧途……
走夜路男子貪念起 換身份情郎變盜賊
“嘀嘀嘀!”車輛路過龍口某村的一戶門前,上鎖的大門吸引了王強的目光,隨即將車停靠在路邊。
朦朧的月色、偏僻的位置、無人的街道空蕩的家,眼前的一番景象令他心潮澎湃:天時地利人和,這是千載難逢的偷盜好時機!
據悉,王強曾因犯盜竊罪四進班房,出獄后,一直有著穩定的工作。此刻,生活如何平穩也壓抑不住他內心“重操舊業”的沖動。
這戶人家會不會有值錢的東西?錯過這個村還會有這個“運氣”嗎?想到這里,王強躍躍欲試,一拍腦袋做決定:翻墻!
遇監控慣偷嚇破膽 闖空門苦果自己吞
早已將接女友的任務拋之腦后,王強輕松翻墻進入院內。
圍脖遮臉、手電筒照明,裝備齊全的他愈發大膽,撬開里屋門鎖尋找“驚喜”。然而,次臥、廚房一圈翻找下來,希望轉成空,沒有發現任何值得下手的“驚喜”。
帶著期盼進入主臥后,王強當即驚出一身冷汗,監控攝像頭正在工作,嚇得他慌忙逃走。
(監控圖)
竹籃打水一場空,王強沒有碰上“驚喜”,確確實實觸碰到法律的“高壓線”。
檢察官釋法又說理 階下囚洗心重做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確實想偷東西,但什么也沒拿,我是空著手進空著手出的。”
訊問時,王強一再強調自己沒有盜竊行為,承辦檢察官耐心釋法,王強未經住宅主人同意,采用暴力手段,非法強行侵入公民住宅,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之規定,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一番講解后,王強認罪悔罪,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追悔莫及。近日,法院以王強犯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判處其拘役六個月。王強當庭表示不上訴。
檢察官提醒廣大網友,年關將近,繃緊“防盜”這根弦,貴重物品務必妥善保管,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必要時安裝監控設備,能起到一定震懾作用。龍口市人民檢察院將依法持續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為千家萬戶撐起“法律”保護傘。
最新評論
厲害呀
最不靠譜,時間不準時
16路車沒有上來
這幾個人還有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