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口市鳳凰山垃圾處理場二期擴建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一、項目名稱及概要
龍口市鳳凰山垃圾處理場二期擴建工程位于龍口市東南約10km處的鳳凰山北側,屬龍口市東江鎮東端口村和董家洼村所轄,一期工程北側;設計填埋生活垃圾規模為560t/d。項目占地面積12.28萬m2,距威烏高速公路約100m;規劃垃圾收集范圍包括龍口市中心城區、龍口經濟開發區及市域內所有村鎮;填埋場庫容221萬m3,設計服務年限10年。
主要建設內容包括衛生填埋區和污水處理區兩部分擴建,生產管理區利用原有的建構筑物;不包括垃圾收運系統;場外工程在高速公路旁增加聲障屏遮擋高速公路視線。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及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建設期
建設期環境影響主要是施工揚塵、設備作業噪聲和施工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工程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主要源于各種施工活動的實施對環境的改變,施工人員排放的生活污水等可能對環境產生影響,施工中的各類運輸車輛、混凝土攪拌機等可能對環境空氣質量、聲環境產生一定影響。施工期結束,影響可消除。
2、建成運營期
項目建成后主要污染因素是廢氣、廢水和噪聲。
2.1廢氣
擬建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有填埋廢氣、惡臭等。
(1)填埋氣體
填埋氣體廢氣主要污染物為CH4、CO2、CH3SH、H2S,通過導氣石籠將其收集后,利用火炬進行燃燒,將其轉換成CO2、SO2和其它氣體,避免填埋氣體直接排放到空氣中污染環境。
(2)惡臭氣體
惡臭是填埋場的主要污染物,其主要成分是氨(NH3)、硫化氫(H2S)、甲硫醇(RSH)等,通過采取垃圾填埋后必須及時覆蓋,盡量減少裸露面積和裸露時間等措施可有效減緩其對環境的影響。
2.2廢水
擬建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有垃圾滲濾液、生活污水、車輛沖洗廢水。廢水經收集后通過場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表2標準后,排入龍口市第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通過管線排海。
2.3噪聲
擬建項目噪聲主要來自運輸車輛、推土機、挖掘機、運土汽車、壓實機等,在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后,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3、封場后
擬建填埋場服務期滿后,要對其進行填埋封場,封場后主要污染因素是廢氣、廢水和生態。
3.1廢氣、廢水
填埋場的廢氣、廢水主要來自填埋廢氣和垃圾滲濾液。
填埋封場后應繼續處理填埋場產生的填埋廢氣和滲濾液,并定期進行監測,污水處理站和填埋氣燃燒必須正常運行,直至填埋區穩定后,經過鑒定已達安全期止。
3.2生態
服務期滿后,通過封場建設、植被恢復建設,并做到封場后滲濾液的正常收集和處理,維護填埋場最終覆蓋層的完整性、有效性,可最大限度地減少降水的滲透,避免地表徑流的污染及有害廢物的擴散及與人和動物直接接觸。因此,服務期滿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各種不利影響將逐步減弱或消失,而對植被、土地利用、景觀、水土流失等方面的影響則朝著有利的方向發展。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擬建項目為擴建環保項目,其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廠址周圍環境質量現狀適合項目建設,環境影響預測表明項目建設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在各項環保措施得以落實的前提下,該工程各項環保指標均能滿足相關標準要求。因此,該項目的建設在環境方面是可行的。
四、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認為必要時可以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或索取補充信息,公示時間為3月1日-3月11日,可通過電話及郵件的方式聯系。
環評單位: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
地址:濟南市歷山路50號
電話:0531-85870057
聯系人:王旭光
郵箱:wangxuguang_8201@163.com
建設單位:龍口市環境衛生管理處
地址:龍口市黃城汽車站北一公里路東
聯系人:王黎波
電話:0535-8528104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您對該項目建設持何種態度,您對該項目建設有什么具體意見。請簡要說明原因。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可在3月12日前,向環評機構和建設單位提出寶貴意見。
最新評論
厲害呀
最不靠譜,時間不準時
16路車沒有上來
這幾個人還有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