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實施的新交規中,明確規定機動車駕駛員在一個計分周期內計滿12分的,駕駛證將被強制降級。龍口一大客車司機就嘗到了新交規的厲害,因一口酒,駕駛證被扣12分并強制降級,直接損失39000元。
1月31日,駕駛人劉某來到龍口交警大隊參加交通安全教育學習時,悔恨地對民警說:“民警同志,你們可要以我為典型案例,教育廣大司機朋友。”
原來,家住龍口開發區的劉某在單位開大客車,和朋友聚會時禁不住朋友的盛情,喝了一小杯白酒。因單位有出車任務,酒后駕駛摩托車回單位時被執勤交警查扣駕駛證,劉某的駕駛證準駕車型是A1A2E,被一次性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不能開車將損失36000元。
在通過交通安全科目一考試后,劉某的駕駛證準駕車型將被降級為A3B2E。因同時違反了單位上班時間不能喝酒的規定,致使單位大客車不能按時出車造成了損失,單位對劉某處以2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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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呀
最不靠譜,時間不準時
16路車沒有上來
這幾個人還有臉亮?